帮信罪被拘留在上海,论明知与不明知的区别
最近上海持续打击“两卡”犯罪,不少家属接到通知时,听到的都是“他只是借了张银行卡,不知道对方拿去做什么”。可真正会见后会发现,办案人员关注的不仅仅是金额,也是他知不知道、有没有怀疑、发现异常后有没有继续做。刑事案件里,“不知道”不是一句辩解,而是要用证据还原的事实。
家属常问:他嘴上说不知道,公安为什么还认定他“明知”?因为帮信罪中的明知,不要求别人把“这是犯罪”写在脸上,也可以根据客观情况推定。比如对方是否承诺明显不合理的报酬,是否频繁要求转账、取现、刷脸,卡被冻结后是否继续提供,聊天中是否出现回避监管、删记录、教话术等内容。律师会见时要结合当事人自述和证据,把这些细节一一核清,才能判断“明知”认定是否站得住。
那是不是只要咬定不知道,就一定能取保、不起诉?恰恰相反。回答前后矛盾、为了脱罪改口,或者被同案供述和流水印证,反而会削弱可信度。真正有利的做法,是在上海刑事程序的关键窗口内尽快会见,帮他如实梳理做了什么、为什么做、获利多少、有没有及时停止,同时核对讯问笔录和证据,向公安、检察院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。
家人因银行卡走账、跑分被拘留在上海看守所,最怕的不是暂时见不到人,而是在案情不清时乱找关系、乱退钱、乱认事实。先把“明知”这道关查清,再决定取保、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的策略。案子刚开始时的每次供述,都可能影响后面的量刑空间。